物流配送管理规范

更新时间 2016-04-20

一、概述
为提高本地有在线商城平台的整体环境,更好地规范卖家的经营行为,统一商城物流配送环节的规范,为顾客提供更优质的物流服务,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本地有相关规则、规范、规定和协议,制订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所有 需经配送完成交付的商品(含服务券、消费卡等),特殊商品如生活旅行类、定制类、装修服务类、大件商品(家具类、大家电、大件运动器械、大件健身器具、大件家具、大件建筑装修材料、大件乐器等)、环球Buy商品(海外购)、预售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除外。

二、发货包装管理
1. 发货包装中(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盒、内部夹页、退换货页、封箱胶等),卖家可以增加本地有店铺链接及二维码链接等信息;发货包装中不得有其他平台的店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链接、二维码、联系信息),或与该店铺商品无关的信息。

2.发货及揽收时效
2.1发货:交易达成(指在线付款的订单买家成功付款;货到付款的订单买家成功提交订单)后24小时内卖家应将买家商品订单发货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本地有系统并点击出库(以本地有系统内记录的出库时间为准);特殊商品卖家在商品页面承诺的发货时间与以上不同的,或与买家有特殊约定的,适用其承诺或约定;
2.2 揽收:交易达成后48小时内买家可以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以快递公司系统揽收时间为准);
2.3开放平台官方发起的促销活动中已公示发货时间的按公示时间为准,揽收时效自活动公示的发货时间后48小时内买家可以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2.4特定节假日以开放平台通知或公告的发货时间为准;

3、违规处理
3.1 延迟发货
3.1.1卖家违反3.1或3.2项规定将被认定为延迟发货,根据《本地有卖家积分管理规则》进行处理,每单扣1分(7日内不超过25分);
3.2 少件及缺货管理
3.2.1卖家未按照订单明细和网页商品描述打包发送订单商品,买家投诉收到的订单商品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的(简称“少件”)。本地有将根据《本地有卖家积分管理规则》违背承诺进行处理,每次扣8分;卖家仍应将少件商品向客户补发货。
3.2.2本地有不允许卖家出现订单生成后因缺货而无法发货的情况发生,卖家应及时查看库存并更改系统信息,下架缺货商品。如卖家发生缺货无法发货的情形,需在客户订单生成后24小时内电话联系客户,需调货的,告知客户商品的到货时间,无法调货的,需明确征得客户同意,并与24小时内提交删单申请。如因未联系客户或因卖家缺货导致客户投诉的,本地有将根据《本地有卖家积分管理规则》违背承诺处理,每次扣8分。

本管理规则于2016年4月12日修订,于2016年4月12日正式生效实施。